按照校内通知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院研究决定,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师德考核工作,现将师德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与学校存在聘用关系的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。
与学校存在劳动关系、劳务关系或通过派遣公司派遣至我校工作等非事业编制教职工参照《吉林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考核。
二、考核依据和要求
1.师德考核依据《吉林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
2.本年度因师德失范行为受到处分处理的,其师德考核结果的核定以行为发生时间为准:行为发生在2022年6月23日(《吉林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发布日期)之前的,不得评为合格;行为发生在该日期之后的,应评定为不合格。
3.师德考核结果须进行公示(不少于5个工作日)。
4.考核结果应通知教职工本人,确定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,应当向教职工说明理由,听取教职工本人意见。
5.师德考核须于年度考核前完成(2025年12月26日前完成)。师德考核结果为“基本合格”的,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;师德考核结果为“不合格”的,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。
二、时间安排及材料填报要求
(一)2025年12月19日—12月26日
各系、中心和管理部门成立师德考核小组,组长由本单位主任书记担任,成员由各系、中心和管理部门领导、本单位教职工代表组成。师德考核小组依据《吉林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开展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。
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26日下班前将本单位《2025年师德考核结果表》(附件1)(系、中心主任等签字)扫描件报送至学院办公室。参加师德考核的名单与年度考核名单一致。
(二)2025年12月29日(暂定)
学院召开党委会审议2025年度师德考核结果。
(三)2025年12月30日—2026年1月6日
学院将师德考核结果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
(四)2026年1月7日
公示无异议的,考核结果报学校。
三、其他
1.非系统内人员的考核结果,填写《其他人员师德考核结果一览表》。
2.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精心准备,认真部署。
联系人:李老师
邮 箱:[email protected]
电 话:851529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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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19日